关于征求《托克逊县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征集单位】托克逊县人民政府
【开始时间】2024-09-23
【征集状态】结束征集
【结束时间】2024-09-30
广大人民群众:
为加强和规范县级救灾物资购置、储备、动用及经费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根据《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及《自治区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新粮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托克逊县应急管理局拟定了《托克逊县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请广大人民群众针对《托克逊县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2024年9月30日。
联系人:曹钰
电 话:0995-8803309
托克逊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