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08/23
18:04
来源:
托克逊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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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新K20276等18辆营运货车已逾期两年以上未进行年度审验(见附件),已不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经营许可条件,并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办法》的相关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者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度审验,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道路运输证,现我局对新K20276等18辆营运货车配发的《道路运输证》依法予以注销。
现对该批车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对其《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公示期间内,我局仍然受理该批车辆的年审、补办手续,请各经营户抓紧时间来我局补办车辆年度审验业务。
托克逊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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