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08/02
22:29
来源:
托克逊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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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个人:董冉冉
地址:托克逊县克尔碱镇黑山矿区
违法事实:煤矿未编制供电设计、未确定电气设备保护整定值,高压工作票、高压操作票及安全措施无机电副总签字,停送电安全措施未明确停送电时通知调度的流程规定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处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罚款。
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农业银行托克逊县分行(分理处),账户名称:托克逊县人民政府财政局地址托克逊县友好路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托克逊县人民政府或吐鲁番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托克逊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本决定。
托克逊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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