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05/20
20:56
来源:
托克逊县风城国营牧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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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文件精神,为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做好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欠发达农牧场巩固提升)项目资金的使用,经托克逊县风城国营牧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会议及董事会研究,上报托克逊县农业农村局批复之后,计划实施-托克逊县风城国营牧业有限公司农机采购加固项目。现申请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村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计划由托克逊县风城国营牧业有限公司实施1个项目。
二、具体项目情况
(一)托克逊县风城国营牧业有限公司农用机械采购项目
1.实施地点:托克逊县风城国营牧业有限公司
2.建设内容:
采购吉林天朗9YFQ-2.2A全自动套袋打捆机一台,18.8万;60码拖拉机(带铲斗)一台6万元;草料拖车一台1.1万元。
3.补助标准:25.9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9万元
5.实施期限:2022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托克逊县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郭丰
7.绩效目标:该项目农机设备采购后,能补足托克逊县风城国营牧业有限公司基本生产资料短板,保证公司(牧场)和喀拉布拉克村及附近养殖户的牧草种植收割,节约种植和收割成本,从而降低养殖成本。
8.带贫减贫机制:项目可提高托克逊县风城国营牧业有限公司机械化水平,从而惠及牧场脱贫户32户127人。推动全县特色养殖业共同繁荣。
三、申请公示时间与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0日。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示栏等进行公示公告。
监督举报方式:
县纪委监委:夏龙(0995-8825288)
县财政局:阿瓦古丽·先木西(0995-8826079)
托克逊县风城国营牧业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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