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4/11
18:14
来源:
托克逊县人民政府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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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托克逊县民政局将对登记的县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24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印发《县本级社会团体2024年度检查事项须知》《县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参加年检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义务,请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对照有关要求如实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全部年检材料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我局。
为提高年检工作实效,我局将通过抽查审计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并结合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核查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托克逊县人民政府民政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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