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11/06
16:14
来源:
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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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新乡振〔2021〕32号)文件精神,结合县行业部门评审意见,托克逊县高质量推动项目库建设工作。我县结合县、乡镇、村发展实际和规划,积极储备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推动乡村发展的项目。经村申报,乡镇审核、县审定,拟将夏镇布拉克贝希村新型智能育苗温室建设项目等55个项目纳入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计划库,总投资6667.03万元。其中:乡村建设行动类15个,共计资金2753.34万元;产业发展类项目36个,共计资金3792.97万元;就业类项目1个,共计资金2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类项目2个,共计资金100万元;其他类项目1个,共计资金18.72万元。
附件:托克逊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计划库备案表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6日。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示栏等进行公示公告。
监督举报方式:
县纪委监委:夏 龙(0995-8825288)
县财政局:阿瓦古丽·先木西(0995-8826079)
县乡村振兴局:陈光建(0995-885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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