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9/20
12:26
来源:
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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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新乡振〔2021〕32号)文件精神,我县计划实施6个衔接资金项目,为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做好衔接资金项目的实施,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各行政村申请、乡镇审核、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计划由博斯坦镇、伊拉湖镇、郭勒布依乡、库米什镇实施6个衔接资金项目,项目总资金312.75万元。
二、具体项目情况
(一)博斯坦镇博孜尤勒贡村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博孜尤勒贡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博孜尤勒贡村购买和安装6米高带灯杆路灯100盏(单价0.26万元),小计26万元。
3.补助标准:2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财政衔接资金26万元
5.实施期限:2023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斯坦镇人民政府、买合木提·木合然木
7.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改善全村共749户2599人(其中脱贫户、监测户41户138人)的生活环境,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水平。一是能够为农户夜间出行提供便利。二是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伊拉湖镇古勒巴格村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古勒巴格村
2.建设内容:计划在伊拉湖镇古勒巴格村购买130套太阳能路灯,主杆采用Q235钢材一次成型,表面镀锌、静电喷刷防腐处理(含基座安装),每套单价2150元,总投资27.95万元。
3.补助标准:27.9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财政衔接资金27.95万元
5.实施期限:2023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阿里木江·热合木吐力
7.绩效目标:项目的建成,能够惠及古勒巴格村农户646户1964人(其中,受益脱贫户35户92人、监测户3户11人)。一是能够为农户夜间出行提供便利。二是能够进一步提升该村人居环境质量。三是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三)伊拉湖镇康克村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康克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康克村1、2、3小队购买60套太阳能路灯主杆采用Q235钢材一次成型,表面镀锌、静电喷刷防腐处理(含基座安装),每套单价2150元,总投资12.9万元。
3.补助标准:12.9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财政衔接资金12.9万元
5.实施期限:2023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 阿里木江·热合木吐力
7.绩效目标:项目建设惠及农户401户1009人(其中脱贫户10户21人),一是能够为农户夜间出行提供便利。二是能够进一步提升康克村人居环境质量。三是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四)郭勒布依乡郭勒布依村公共照明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郭勒布依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郭勒布依村采购安装太阳能路灯342盏,共计投资约120万元。
3.补助标准:12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财政衔接资金120万元
5.实施期限:2023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哈里瓦尔·阿不来克
7.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能够有效利用光能,减少传统电能消耗,节省村委会开支。项目建成后每年大约能节省20万元电费支出。
(五)郭勒布依乡河东村公共照明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河东村
2.建设内容:计划对河东村采购安装太阳能路灯228盏,共计投资约80万元。
3.补助标准:8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财政衔接资金80万元
5.实施期限:2023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哈里瓦尔·阿不来克
7.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给群众安全出行带来便利,减少传统电能消耗,节省村委会开支。
(六)库米什镇柯尔克孜铁米村主干道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柯尔克孜铁米村
2.建设内容:道路2公里处两侧安装太阳能路灯,共安装135盏太阳能路灯,每盏3400元,共需资金45.9万元。
3.补助标准:45.9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财政衔接资金45.9万元
5.实施期限:2023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库米什镇人民政府 吾买尔·艾合买提
7.绩效目标:柯尔克孜铁米村部分道路条件相对较差,影响群众出行和行车安全,同时也影响生产资料运输。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改善农户出行条件,方便过往旅客餐饮购物,刺激餐饮等服务行业,推动柯尔克孜铁米村经济社会发展。
三、公示时间与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9日。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示栏、微信公众平台等进行公示。
监督举报方式:
县纪委监委:崔娟(0995-8825288)
县财政局:郝亚玲(0995-8826079)
县乡村振兴局:曹歌(0995-885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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