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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5/20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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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克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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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托克逊县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结余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0日
  • 来源: 托克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确保结余资金的及时使用。为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做好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时使用,现将项目计划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各行政村申请、乡镇审核、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最终计划实施22项目,资金1348.152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942万元,结余资金340.73万元<中央结余302万元、自治区结余38.73万元>、地县配套74.622万元)。其中产业发展类3个326万元、乡村建设行动类19个1022.152万元。

二、自治区资金项目情况

(一)夏镇奥依曼买里村产业路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奥依曼买里村

2.建设内容:计划在奥依曼买里村托海产业园内铺设长4.5公里、宽4米的沥青道路(以设计为准),铺设路沿石9公里,项目建设费约280万元、前期费约20万元,项目总投资约300万元。

3.补助标准:30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273.78万元、县级资金26.22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艾尼瓦尔·尔西丁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的实施覆盖奥依曼买里村农户753户2800人,其中脱贫户170户601人,监测对象20户68人(包括7户脱贫不稳定户)。二是项目的实施可以推动乡村旅游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升级,提高村民的生活品质,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三是提升村庄整体形象吸引更多的游客,发展乡村旅游,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

(二)夏镇奥依曼买里村吸粪车采购项目

1.实施地点:奥依曼买里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奥依曼买里村采购1辆8立方的吸粪车,总投资约30万元。

3.补助标准:3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30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艾尼瓦尔·尔西丁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的实施覆盖奥依曼买里村农户753户2800人,其中脱贫户170户601人,监测对象20户68人(包括7户脱贫不稳定户)。二是通过购买吸粪车将堵塞的污水及时进行处理,解决群众困难,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三是项目的实施可以推动村庄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升级,提高村民的生活品质。四是改善本村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生活条件。

(三)夏镇奥依曼买里村鲜奶站项目

1.实施地点:奥依曼买里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奥依曼买里村购买1个鲜奶制冷罐,单价约10万元,项目总投资约10万元。

3.补助标准:1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0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艾尼瓦尔·尔西丁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实施覆盖夏镇奥依曼买里村牛养殖户,重点是脱贫户及监测对象5户5人。二是提高鲜奶储存质量,保证鲜奶的新鲜度和口感。三是增加村民鲜奶销售收入,提高村民生活水平,预计可壮大村集体收入约0.6万元。

(四)夏镇奥依曼买里村购买冷藏车项目

1.实施地点:奥依曼买里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奥依曼买里村购买1辆冷藏车,用于酸奶等冷藏食品的运输,单价约16万元,项目总投资约16万元。

3.补助标准:1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6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艾尼瓦尔·尔西丁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实施覆盖夏镇奥依曼买里村牛养殖户,重点是脱贫户及监测对象5户5人。二是提高村民生活水平,预计可壮大村集体收入约0.96万元。三是建立一个高效、稳定的酸奶运输系统,确保酸奶的品质和安全。四是提高酸奶的储存能力,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

(五)郭勒布依乡切克曼坎儿孜村洒水车采购项目

1.实施地点:切克曼坎儿孜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切克曼坎儿孜村采购洒水车1辆,总投资约25万元。

3.补助标准:2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25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哈里瓦尔·阿布来克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覆盖群众617户1755人,其中脱贫户22户65人、监测对象2户8人。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用于除尘、绿化环境,紧急时刻还可以当做消防车使用,在提升环境卫生和消防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六)伊拉湖镇布尔加依村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布尔加依村

2.建设内容:计划安装140个6米高太阳能路灯,每杆约2700元,总投资约37.8万元。

3.补助标准:37.8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37.8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阿里木江·热合木吐力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覆盖布尔加依村群众391户1046人。其中:脱贫户25户75人、监测对象4户18人。一是项目的实施可以推动村庄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升级,提高村民的生活品质。二是改善村民生活质量,改善夜间照明条件。三是活跃夜间经济,丰富夜间活动,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四是节约能源,太阳能路灯可以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电力浪费。

(七)伊拉湖镇布尔加依村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布尔加依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布尔加依村3小队购买2立方吸粪车1辆。

3.补助标准:1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5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阿里木江·热合木吐力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购买吸粪车能够高效的清理农村的污水,改善农村卫生环境。二是吸粪车可以更快地完成污水的清运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和美乡村建设,提高群众幸福指数。涉及56户162人农户受益(其中,脱贫户11户33人、监测对象1户7人)

(八)伊拉湖镇郭若村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郭若村

2.建设内容:郭若村1、2、3、4、5、9小队现有太阳能路灯间距过长(100米),导致照明不足。计划新增6米高的太阳能路灯128盏,约2700元/盏,总投资约34.56万元。

3.补助标准:34.5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34.56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阿里木江·热合木吐力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可减少常规能源消耗,并兼顾社会、生态效益,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及改善环境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照明条件,方便辖区群众生活。三是进一步促进夜间经济发展,提升夜间安全系数,防止夜间突发事件。(项目惠及907户2937人,其中脱贫户97户286人,监测对象10户43人)

(九)伊拉湖镇伊拉湖村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伊拉湖村

2.建设内容:计划购买100盏高度6米的太阳能路灯,安装在沿路两侧,每盏路灯约2700元,小计约27万元。

3.补助标准:27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27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阿里木江·热合木吐力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实施后,可减少常规能源消耗。二是兼顾社会、生态效益,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及改善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村庄道路照明条件,方便辖区群众生活,提升夜间安全系数,防止夜间突发事件,发挥重要的作用。三是加快和美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进度。(项目惠及200户477人,其中:脱贫户15户32人)。

(十)博斯坦镇上湖坎儿孜村环境整治设备采购项目

1.实施地点:上湖坎儿孜村

2.建设内容:计划采购8立方洒水车1辆,单价约30万元;采购灯头77个,每个约800元,小计约6.16万元;6米高路灯380盏,每盏约2600元,小计约98.8万。总投资约134.96万元。

3.补助标准:134.9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34.96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斯坦镇人民政府、买合木提·木合然木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能够改善人居环境和群众生活条件,丰富群众夜间娱乐活动,提高辖区470户1747人(其中脱贫户、监测对象31户98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有效降低火灾安全隐患。三是活跃夜间摆摊经济,为增加农民收入打好基础。

(十一)博斯坦镇硝尔坎儿孜村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硝尔坎儿孜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硝儿坎儿孜村采购灯头70个,每个约800元,小计约5.6万元;6米高路灯30盏,每盏约2600元,小计约7.8万。项目总投资约13.4万元。

3.补助标准:13.4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3.4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斯坦镇人民政府、买合木提·木合然木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覆盖565户2172人(其中脱贫户和监测对象16户55人)。一是项目的实施可以推动村庄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升级,提高村民的生活品质。二是改善村民生活质量,改善夜间照明条件。三是活跃夜间经济,丰富夜间活动,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四是节约能源,太阳能路灯可以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电力浪费。

(十二)博斯坦镇李孟坎儿孜村垃圾车采购项目

1.实施地点:李孟坎儿孜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李孟坎儿孜村采购一辆8立方垃圾车,资金50万元。最终价格以实际采购价格为准。

3.补助标准:5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50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斯坦镇人民政府、买合木提·木合然木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改善村基础设施面貌,提升群众生活质量,满足辖区555户1981人(其中脱贫户、监测对象17户50人)群众生活垃圾有效处理需求。二是有利于乡村环境卫生整治,促进李孟坎儿孜村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十三)博斯坦镇博斯坦村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博斯坦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博斯坦村采购安装6米高路灯200盏,每盏约2600元。项目总投资约52万元。

3.补助标准:52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52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斯坦镇人民政府、买合木提·木合然木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有效保障834户2950人(其中脱贫户、监测对象33户97人)村民出行安全。二是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提高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三是有效遏制夜间出行安全隐患。四是便利活跃夜间经济。五是充分利用太阳能,有效降低能源消耗。

(十四)克尔碱镇克尔碱村环境整治设备采购项目

1.实施地点:克尔碱村

2.建设内容:计划采购15立方洒水车1辆,需约47万元;8立方吸粪车1辆,需约35万元;8立方垃圾车1辆,需约32万元;垃圾箱500个(其中240L垃圾箱300个,每个0.045万元;660L垃圾箱200个,每个0.125万元);电动保洁车6辆(载重≧800公斤),需约6万元;垃圾车1辆195马力、10方配斗约20万;10方垃圾船10个,需约14万元。总计需投资约192.5万元。

3.补助标准:192.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92.5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克尔碱镇人民政府、依再提古丽·艾米都力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改善全村人居环境,让村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消除因垃圾乱堆乱放带来的火灾隐患。二是进一步提升克尔碱村的村容村貌,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解决全村的垃圾收集。三是进步完善环境卫生治理能力,加快城乡融合步伐,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基础条件。四是设立2-3就业岗位,增加群众收入。(项目惠及149户413人,其中:脱贫户17户62人)。

三、中央结余资金项目情况

(一)夏镇铁提尔村主干道公共照明路灯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铁提尔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夏镇铁提尔村安装高度为7米以上的路灯310盏,每盏单价预计0.3万元,该项目预算总投资约93万元。

3.补助标准:93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93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艾尼瓦尔·尔西丁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实施覆盖铁提尔村农户816户3260人。其中脱贫户46户150人,监测对象6户16人。二是安装太阳能路灯,能大大节省每年用电成本。三是能够为农户夜间出行提供便利。四是能够进一步提升该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郭勒布依乡河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实施地点:河东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郭勒布依乡河东村购置垃圾车1辆及配套垃圾桶200个,预计投资约55万元;7立方吸污车1辆,需约25万元;总投资约80万元。

3.补助标准:8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80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哈里瓦尔·阿布来克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覆盖群众645户2253人,其中脱贫户16户37人。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河东村人居环境,缓解环卫工人压力,也解决村垃圾乱倒无人清理,垃圾、污水清运不便问题,有效提升河东村环境卫生和综合治理服务能力,加快城乡融合步伐,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三)伊拉湖镇郭若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实施地点:郭若村

2.建设内容:计划购置196个尺寸为1240*820*1180mm的绿色垃圾箱,每个约920元,总投资18.032万元。

3.补助标准:18.032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8.032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阿里木江·热合木吐力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实施后,全村垃圾箱配备率显著提升,将改善全村垃圾收运处置能力,改善人居环境,提高污染治理。二是进一步改善村庄人居环境,缓解环卫工人压力,也解决村垃圾乱倒,垃圾、污水清运不便问题,有效提升村庄环境卫生和综合治理服务能力,加快城乡融合步伐,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基础条件。(项目惠及907户2937人,其中脱贫户128户366人,监测对象18户68人)。

(四)伊拉湖镇康克村主干道道路硬化项目

1.实施地点:康克村

2.建设内容:计划在康克村修建长2.1公里、宽为5米沥青路(以设计为准),建设资金约85.05万元、前期费约9.45万元;项目总投资约94.5万元。

3.补助标准:94.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64.568万元、县级资金29.932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阿里木江·热合木吐力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进一步改善村庄道路设施条件,保障群众的出行需求。二是该村为精品哈密瓜集中种植区域,新建道路将为瓜农和客商提供交通便利,进一步拓展特色农作物销售渠道,打造精品哈密瓜示范基地,促进村民增产增收,对康克村整体产业提升起到推动作用。(项目惠及393户1003人,其中:脱贫户10户20人)

(五)伊拉湖镇康克村主干道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康克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康克村购置70杆6米高的太阳能路灯(含基座安装),每盏约2700元,资金约18.9万元。

3.补助标准:18.9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8.9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阿里木江·热合木吐力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实施后,可减少常规能源消耗。二是兼顾社会、生态效益,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及改善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村庄道路照明条件,方便辖区群众生活,提升夜间安全系数,防止夜间突发事件,发挥重要的作用。三是加快和美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进度。(项目惠及393户1003人,其中:脱贫户10户20人)。

(六)库米什镇柯尔克孜铁米村环境整治设备采购项目

1.实施地点:柯尔克孜铁米村

2.建设内容:计划购买50个垃圾船、100个垃圾桶,共需资金约27.5万元。

3.补助标准:27.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8.9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库米什镇人民政府、吾买尔·艾合买提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实施后,可减少常规能源消耗。二是兼顾社会、生态效益,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及改善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村庄道路照明条件,方便辖区群众生活,提升夜间安全系数,防止夜间突发事件,发挥重要的作用。三是加快和美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进度。(项目惠及393户1003人,其中:脱贫户10户20人)。

三、自治区结余资金项目情况

(一)夏镇奥依曼买里村浆砌石结构防渗渠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奥依曼买里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奥依曼买里村修建约1公里的浆砌石结构防渗渠,项目建设资金约40万元,前期费约8万元,总投资约48万元。

3.补助标准:48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8.73万元、县级资金9.27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艾尼瓦尔·尔西丁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的实施覆盖奥依曼买里村农户754户2800人(脱贫户170户601人,监测对象20户68人)。二是防止水渠渗漏,减少水流失,提高灌溉效益,节约水资源。

三、公示时间与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0日。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告。

监督举报方式:

县纪委监委:崔娟(0995-8825288)

县财政局:郝亚玲(0995-8826079)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曹歌(0995-8853136)



                             托克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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