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5/20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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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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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确保结余资金的及时使用。为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做好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时使用,现将项目计划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各行政村申请、乡镇审核、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最终计划实施22项目,资金1348.152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942万元,结余资金340.73万元<中央结余302万元、自治区结余38.73万元>、地县配套74.622万元)。其中产业发展类3个326万元、乡村建设行动类19个1022.152万元。
二、自治区资金项目情况
(一)夏镇奥依曼买里村产业路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奥依曼买里村
2.建设内容:计划在奥依曼买里村托海产业园内铺设长4.5公里、宽4米的沥青道路(以设计为准),铺设路沿石9公里,项目建设费约280万元、前期费约20万元,项目总投资约300万元。
3.补助标准:30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273.78万元、县级资金26.22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艾尼瓦尔·尔西丁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的实施覆盖奥依曼买里村农户753户2800人,其中脱贫户170户601人,监测对象20户68人(包括7户脱贫不稳定户)。二是项目的实施可以推动乡村旅游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升级,提高村民的生活品质,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三是提升村庄整体形象吸引更多的游客,发展乡村旅游,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
(二)夏镇奥依曼买里村吸粪车采购项目
1.实施地点:奥依曼买里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奥依曼买里村采购1辆8立方的吸粪车,总投资约30万元。
3.补助标准:3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30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艾尼瓦尔·尔西丁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的实施覆盖奥依曼买里村农户753户2800人,其中脱贫户170户601人,监测对象20户68人(包括7户脱贫不稳定户)。二是通过购买吸粪车将堵塞的污水及时进行处理,解决群众困难,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三是项目的实施可以推动村庄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升级,提高村民的生活品质。四是改善本村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生活条件。
(三)夏镇奥依曼买里村鲜奶站项目
1.实施地点:奥依曼买里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奥依曼买里村购买1个鲜奶制冷罐,单价约10万元,项目总投资约10万元。
3.补助标准:1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0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艾尼瓦尔·尔西丁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实施覆盖夏镇奥依曼买里村牛养殖户,重点是脱贫户及监测对象5户5人。二是提高鲜奶储存质量,保证鲜奶的新鲜度和口感。三是增加村民鲜奶销售收入,提高村民生活水平,预计可壮大村集体收入约0.6万元。
(四)夏镇奥依曼买里村购买冷藏车项目
1.实施地点:奥依曼买里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奥依曼买里村购买1辆冷藏车,用于酸奶等冷藏食品的运输,单价约16万元,项目总投资约16万元。
3.补助标准:1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6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艾尼瓦尔·尔西丁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实施覆盖夏镇奥依曼买里村牛养殖户,重点是脱贫户及监测对象5户5人。二是提高村民生活水平,预计可壮大村集体收入约0.96万元。三是建立一个高效、稳定的酸奶运输系统,确保酸奶的品质和安全。四是提高酸奶的储存能力,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
(五)郭勒布依乡切克曼坎儿孜村洒水车采购项目
1.实施地点:切克曼坎儿孜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切克曼坎儿孜村采购洒水车1辆,总投资约25万元。
3.补助标准:2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25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哈里瓦尔·阿布来克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覆盖群众617户1755人,其中脱贫户22户65人、监测对象2户8人。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用于除尘、绿化环境,紧急时刻还可以当做消防车使用,在提升环境卫生和消防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六)伊拉湖镇布尔加依村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布尔加依村
2.建设内容:计划安装140个6米高太阳能路灯,每杆约2700元,总投资约37.8万元。
3.补助标准:37.8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37.8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阿里木江·热合木吐力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覆盖布尔加依村群众391户1046人。其中:脱贫户25户75人、监测对象4户18人。一是项目的实施可以推动村庄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升级,提高村民的生活品质。二是改善村民生活质量,改善夜间照明条件。三是活跃夜间经济,丰富夜间活动,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四是节约能源,太阳能路灯可以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电力浪费。
(七)伊拉湖镇布尔加依村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布尔加依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布尔加依村3小队购买2立方吸粪车1辆。
3.补助标准:1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5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阿里木江·热合木吐力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购买吸粪车能够高效的清理农村的污水,改善农村卫生环境。二是吸粪车可以更快地完成污水的清运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和美乡村建设,提高群众幸福指数。涉及56户162人农户受益(其中,脱贫户11户33人、监测对象1户7人)
(八)伊拉湖镇郭若村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郭若村
2.建设内容:郭若村1、2、3、4、5、9小队现有太阳能路灯间距过长(100米),导致照明不足。计划新增6米高的太阳能路灯128盏,约2700元/盏,总投资约34.56万元。
3.补助标准:34.5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34.56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阿里木江·热合木吐力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可减少常规能源消耗,并兼顾社会、生态效益,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及改善环境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照明条件,方便辖区群众生活。三是进一步促进夜间经济发展,提升夜间安全系数,防止夜间突发事件。(项目惠及907户2937人,其中脱贫户97户286人,监测对象10户43人)
(九)伊拉湖镇伊拉湖村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伊拉湖村
2.建设内容:计划购买100盏高度6米的太阳能路灯,安装在沿路两侧,每盏路灯约2700元,小计约27万元。
3.补助标准:27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27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阿里木江·热合木吐力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实施后,可减少常规能源消耗。二是兼顾社会、生态效益,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及改善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村庄道路照明条件,方便辖区群众生活,提升夜间安全系数,防止夜间突发事件,发挥重要的作用。三是加快和美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进度。(项目惠及200户477人,其中:脱贫户15户32人)。
(十)博斯坦镇上湖坎儿孜村环境整治设备采购项目
1.实施地点:上湖坎儿孜村
2.建设内容:计划采购8立方洒水车1辆,单价约30万元;采购灯头77个,每个约800元,小计约6.16万元;6米高路灯380盏,每盏约2600元,小计约98.8万。总投资约134.96万元。
3.补助标准:134.9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34.96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斯坦镇人民政府、买合木提·木合然木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能够改善人居环境和群众生活条件,丰富群众夜间娱乐活动,提高辖区470户1747人(其中脱贫户、监测对象31户98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有效降低火灾安全隐患。三是活跃夜间摆摊经济,为增加农民收入打好基础。
(十一)博斯坦镇硝尔坎儿孜村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硝尔坎儿孜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硝儿坎儿孜村采购灯头70个,每个约800元,小计约5.6万元;6米高路灯30盏,每盏约2600元,小计约7.8万。项目总投资约13.4万元。
3.补助标准:13.4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3.4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斯坦镇人民政府、买合木提·木合然木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覆盖565户2172人(其中脱贫户和监测对象16户55人)。一是项目的实施可以推动村庄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升级,提高村民的生活品质。二是改善村民生活质量,改善夜间照明条件。三是活跃夜间经济,丰富夜间活动,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四是节约能源,太阳能路灯可以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电力浪费。
(十二)博斯坦镇李孟坎儿孜村垃圾车采购项目
1.实施地点:李孟坎儿孜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李孟坎儿孜村采购一辆8立方垃圾车,资金50万元。最终价格以实际采购价格为准。
3.补助标准:5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50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斯坦镇人民政府、买合木提·木合然木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改善村基础设施面貌,提升群众生活质量,满足辖区555户1981人(其中脱贫户、监测对象17户50人)群众生活垃圾有效处理需求。二是有利于乡村环境卫生整治,促进李孟坎儿孜村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十三)博斯坦镇博斯坦村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博斯坦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博斯坦村采购安装6米高路灯200盏,每盏约2600元。项目总投资约52万元。
3.补助标准:52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52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斯坦镇人民政府、买合木提·木合然木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有效保障834户2950人(其中脱贫户、监测对象33户97人)村民出行安全。二是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提高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三是有效遏制夜间出行安全隐患。四是便利活跃夜间经济。五是充分利用太阳能,有效降低能源消耗。
(十四)克尔碱镇克尔碱村环境整治设备采购项目
1.实施地点:克尔碱村
2.建设内容:计划采购15立方洒水车1辆,需约47万元;8立方吸粪车1辆,需约35万元;8立方垃圾车1辆,需约32万元;垃圾箱500个(其中240L垃圾箱300个,每个0.045万元;660L垃圾箱200个,每个0.125万元);电动保洁车6辆(载重≧800公斤),需约6万元;垃圾车1辆195马力、10方配斗约20万;10方垃圾船10个,需约14万元。总计需投资约192.5万元。
3.补助标准:192.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92.5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克尔碱镇人民政府、依再提古丽·艾米都力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改善全村人居环境,让村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消除因垃圾乱堆乱放带来的火灾隐患。二是进一步提升克尔碱村的村容村貌,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解决全村的垃圾收集。三是进步完善环境卫生治理能力,加快城乡融合步伐,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基础条件。四是设立2-3就业岗位,增加群众收入。(项目惠及149户413人,其中:脱贫户17户62人)。
三、中央结余资金项目情况
(一)夏镇铁提尔村主干道公共照明路灯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铁提尔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夏镇铁提尔村安装高度为7米以上的路灯310盏,每盏单价预计0.3万元,该项目预算总投资约93万元。
3.补助标准:93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93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艾尼瓦尔·尔西丁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实施覆盖铁提尔村农户816户3260人。其中脱贫户46户150人,监测对象6户16人。二是安装太阳能路灯,能大大节省每年用电成本。三是能够为农户夜间出行提供便利。四是能够进一步提升该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郭勒布依乡河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实施地点:河东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郭勒布依乡河东村购置垃圾车1辆及配套垃圾桶200个,预计投资约55万元;7立方吸污车1辆,需约25万元;总投资约80万元。
3.补助标准:8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80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哈里瓦尔·阿布来克
7.简要绩效目标:该项目覆盖群众645户2253人,其中脱贫户16户37人。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河东村人居环境,缓解环卫工人压力,也解决村垃圾乱倒无人清理,垃圾、污水清运不便问题,有效提升河东村环境卫生和综合治理服务能力,加快城乡融合步伐,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三)伊拉湖镇郭若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实施地点:郭若村
2.建设内容:计划购置196个尺寸为1240*820*1180mm的绿色垃圾箱,每个约920元,总投资18.032万元。
3.补助标准:18.032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8.032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阿里木江·热合木吐力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实施后,全村垃圾箱配备率显著提升,将改善全村垃圾收运处置能力,改善人居环境,提高污染治理。二是进一步改善村庄人居环境,缓解环卫工人压力,也解决村垃圾乱倒,垃圾、污水清运不便问题,有效提升村庄环境卫生和综合治理服务能力,加快城乡融合步伐,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基础条件。(项目惠及907户2937人,其中脱贫户128户366人,监测对象18户68人)。
(四)伊拉湖镇康克村主干道道路硬化项目
1.实施地点:康克村
2.建设内容:计划在康克村修建长2.1公里、宽为5米沥青路(以设计为准),建设资金约85.05万元、前期费约9.45万元;项目总投资约94.5万元。
3.补助标准:94.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64.568万元、县级资金29.932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阿里木江·热合木吐力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进一步改善村庄道路设施条件,保障群众的出行需求。二是该村为精品哈密瓜集中种植区域,新建道路将为瓜农和客商提供交通便利,进一步拓展特色农作物销售渠道,打造精品哈密瓜示范基地,促进村民增产增收,对康克村整体产业提升起到推动作用。(项目惠及393户1003人,其中:脱贫户10户20人)
(五)伊拉湖镇康克村主干道公共照明项目
1.实施地点:康克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康克村购置70杆6米高的太阳能路灯(含基座安装),每盏约2700元,资金约18.9万元。
3.补助标准:18.9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8.9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阿里木江·热合木吐力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实施后,可减少常规能源消耗。二是兼顾社会、生态效益,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及改善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村庄道路照明条件,方便辖区群众生活,提升夜间安全系数,防止夜间突发事件,发挥重要的作用。三是加快和美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进度。(项目惠及393户1003人,其中:脱贫户10户20人)。
(六)库米什镇柯尔克孜铁米村环境整治设备采购项目
1.实施地点:柯尔克孜铁米村
2.建设内容:计划购买50个垃圾船、100个垃圾桶,共需资金约27.5万元。
3.补助标准:27.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8.9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库米什镇人民政府、吾买尔·艾合买提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实施后,可减少常规能源消耗。二是兼顾社会、生态效益,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及改善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村庄道路照明条件,方便辖区群众生活,提升夜间安全系数,防止夜间突发事件,发挥重要的作用。三是加快和美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进度。(项目惠及393户1003人,其中:脱贫户10户20人)。
三、自治区结余资金项目情况
(一)夏镇奥依曼买里村浆砌石结构防渗渠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奥依曼买里村
2.建设内容:计划为奥依曼买里村修建约1公里的浆砌石结构防渗渠,项目建设资金约40万元,前期费约8万元,总投资约48万元。
3.补助标准:48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8.73万元、县级资金9.27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艾尼瓦尔·尔西丁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的实施覆盖奥依曼买里村农户754户2800人(脱贫户170户601人,监测对象20户68人)。二是防止水渠渗漏,减少水流失,提高灌溉效益,节约水资源。
三、公示时间与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0日。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告。
监督举报方式:
县纪委监委:崔娟(0995-8825288)
县财政局:郝亚玲(0995-8826079)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曹歌(0995-8853136)
托克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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