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5/28
18:04
来源:
托克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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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农〔2022〕28号)和吐鲁番市财政局《关于托克逊县衔接资金拨付意见的函》文件要求,为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做好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关于托克逊县衔接资金拨付意见的函》文件要求,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计划对夏镇奥依曼买里村产业路建设和伊拉湖镇康克村主干道道路硬化项目进行调整,涉及中央资金394.5万元。经研究,计划实施西甜瓜种植补助和公益性岗位补助等9个项目,总资金425.955万元。
二、原项目情况
(一)夏镇奥依曼买里村产业路建设项目:计划在奥依曼买里村托海产业园内铺设长4.5公里、宽4米的沥青道路(以设计为准),铺设路沿石9公里,项目建设费约280万元、前期费约20万元,项目总投资约300万元。
(二)伊拉湖镇康克村主干道道路硬化项目:计划在康克村修建长2.1公里、宽为5米沥青路(以设计为准),建设资金约85.05万元、前期费约9.45万元;项目总投资约94.5万元。
三、调整后项目情况
(一)夏镇西甜瓜种植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夏镇
2.建设内容:对夏镇167户脱贫户、8户监测对象种植共计941.9亩西甜瓜进行补助,每亩补助500元,总投资47.095万元(具体亩数和补助资金以实际情况为准)。
3.补助标准:47.09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资金47.095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艾尼瓦尔·尔西丁
7.简要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一是带动167户脱贫户和8户监测对象种植西甜瓜来实现增收,进一步增强群众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有效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切实提高群众收入。二是能够减少农户有地不种、种了经济效益不高而造成土地荒废的现象。
(二)夏镇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夏镇
2.建设内容:计划为夏镇98户脱贫户、14户监测对象设立112个公益性岗位,为脱贫户、监测对象提供就业机会,每月补
助1540元,共7个月,共计120.736万元。
3.补助标准:120.73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资金111.647026万元,结余资金9.088974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夏镇人民政府、艾尼瓦尔·尔西丁
7.简要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覆盖夏镇脱贫户98户、监测对象14户。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提供就业机会,解决困群众就业难的问题,拓宽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来源,提高112户就业困难家庭收入,提升生活质量。
(三)郭勒布依乡西甜瓜种植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郭勒布依乡
2.建设内容:对郭勒布依乡脱贫户及监测对象24户83人种植共计86.2亩西甜瓜进行补助,每亩补助500元,项目总投资4.31万元(具体亩数和补助资金以实际情况为准)。
3.补助标准:4.31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资金4.31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哈里瓦尔·阿布来克
7.简要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一是带动24户83人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种植西甜瓜来实现增收,进一步增强群众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有效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切实提高群众收入。二是能够减少农户有地不种、种植经济效益不高而造成土地荒废的现象。
(四)郭勒布依乡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郭勒布依乡
2.建设内容:计划为郭勒布依乡46户脱贫户、8户监测对象设立54个公益性岗位,为其提供就业机会,每月补助1540元,共7个月,共计58.212万元。
3.补助标准:58.212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资金1.162326万元,结余资金57.049674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郭勒布依乡、哈里瓦尔·阿布来克
7.简要绩效目标: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为46户脱贫户和8户监测对象提供就业机会,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难的问题,拓宽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来源,提高54户就业困难家庭收入,提升生活质量。
(五)克尔碱镇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克尔碱镇
2.建设内容:计划为克尔碱镇13户脱贫户、3户监测对象设立16个公益性岗位,为其提供就业机会,每月补助1540元,共7个月,共计17.248万元。
3.补助标准:17.248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资金17.248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克尔碱镇人民政府、依再提古丽·艾米都力
7.简要绩效目标: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为13户脱贫户、3户监测对象提供就业机会,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难的问题,拓宽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来源,提高16户就业困难家庭收入,提升生活质量。
(六)博斯坦镇哈密瓜种植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博斯坦镇
2.建设内容:计划为有能力和意愿种植哈密瓜的76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进行补助,每亩补助500元,共补助422.2亩,总申请补助资金为21.11万元(具体亩数和补助资金以实际情况为准)。
3.补助标准:21.11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资金21.11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斯坦镇人民政府 买合木提·木合然木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激励辖区76户群众从事特色种植业的热情。二是降低76户脱贫户共计422.2亩种植西甜瓜的费用,助力农户增收。三是有利于发展博斯坦镇特色产业的发展。
(七)博斯坦镇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博斯坦镇
2.建设内容:计划为博斯坦镇20户脱贫户、11户监测对象设立31个公益性岗位,为其提供就业机会,每月补助1540元,共7个月,共计33.418万元。
3.补助标准:33.418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资金33.418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斯坦镇人民政府、买合木提·木合然木
7.简要绩效目标: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为20户脱贫户和11户监测对象提供就业机会,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难的问题,拓宽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来源,提高31户就业困难家庭收入,提升生活质量。
(八)伊拉湖镇西甜瓜种植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伊拉湖镇
2.建设内容:计划为143户脱贫户、18户监测对象共计708.6亩西甜瓜进行补助,每亩补助500元,项目总投资约35.43万元(具体亩数和补助资金以实际情况为准)。
3.补助标准:35.43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资金35.43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阿里木江·热合木吐力
7.简要绩效目标:一是项目的实施能够促进本地特色产业的发展,带动脱贫群众增收。二是提升脱贫群众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为脱贫群众稳步增收奠定坚实的基础。项目惠及161户(其中:脱贫户143户,监测对象18户)。
(九)伊拉湖镇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
1.实施地点:伊拉湖镇
2.建设内容:计划为伊拉湖镇67户脱贫户、15户监测对象设立82个公益性岗位,为其提供就业机会,每月补助1540元,共7个月,共计88.396万元。
3.补助标准:88.39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自治区资金2.359648万元, 结余资金86.036352万元。
5.实施期限:2024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拉湖镇人民政府、阿里木江·热合木吐力
7.简要绩效目标: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提供就业机会,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难的问题,拓宽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来源,提高82户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家庭收入,提升生活质量。项目惠及82户(其中脱贫户67户、监测对象15户)。
四、公示时间与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5月30日。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示栏等进行公示公告。
监督举报方式:
县纪委监委:梅文海(0995-8811077)
县财政局:郝亚玲(0995-8826079)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张一(0995-8853136)
托克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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