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托克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编制《托克逊县人民政府机关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托克逊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www.tkx.gov.cn,下同)查阅本《指南》。本《指南》的适用范围:托克逊县人民政府机关(县政府领导、县政府办公室及所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托克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托克逊县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托克逊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为托克逊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托克逊县人民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托克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托克逊县人民政府领导简历、工作分工;
2、托克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简历、分管工作;
3、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4、规范性文件;
5、托克逊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年度工作安排、工作规划和工作规则等;
6、托克逊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7、托克逊县人大议案处理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托克逊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8、城乡建设(抗震安居、城市住房保障)等服务信息;
9、交通、电力、通信、工业经济、安全生产等服务信息;
10、气象、抗灾、救灾等服务信息;
11、工商、质量、资源、人口、环保等服务信息;
12、科技(包括知识产权、科技兴吐)、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影电视、食品药品、地震等服务信息;
13、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对情况及工作动态等服务信息;
14、扶贫、移民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5、政府工作动态,包括县政府常务会等重要会议等信息;
1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有关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请在托克逊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查询。
(二)公开渠道
1.政府网站:托克逊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tkx.gov.cn);
2.政务新媒体:“托克逊政府网”微博;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方法
通过互联网登录托克逊县政府门户网站——托克逊县政府网(www.tkx.gov.cn)首页的“政务公开”及相关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托克逊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托克逊县托克逊镇民主路99号(托克逊县政务综合楼),联系电话:0995—8822181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或咨询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以当面、信函、传真、互联网(网站、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具体请在托克逊县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参照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申请时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联系方式:
托克逊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95-8822181
传真电话:0995-8822606
电子邮箱:tkxzfb@sina.com
地址:托克逊县托克逊镇民主路99号
网站网址信息:www.tkx.gov.cn
邮政编码:838100
信息查阅地址:托克逊县托克逊镇民主路99号政务综合楼2号楼4楼2423办公室。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9:30-13:3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三、不予公开
(一)国家秘密;
(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事项;
(四)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依法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程序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托克逊县政府机关信息公开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领取,也可以在托克逊县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上下载(http://www.tkx.gov.cn/tkxx/c106494/202202/806faf7ae442436e9aed999926834e29.shtml),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政府信息询问点当场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网址为www.tkx.gov.cn,邮箱为:tkxzfb@sina.com(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登记
对于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审核办理
对受理的申请及答复内容由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初审后,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或主管领导审核后予以答复。
4.答复
对于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将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答复。
根据实际工作,经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可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所申请公开信息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5.归档
办理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留存。
6.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可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托克逊县纪委监委和托克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举报。
托克逊县纪委监委:0995-8822372
地址:托克逊县托克逊镇民主路99号1号楼1楼
邮编:838100
托克逊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0995-8822508
地址:托克逊县托克逊镇民主路99号2号楼3楼
邮编:8381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