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0605548/2023-00001 | 发布机构 | 托克逊县人民政府 |
文 号 | 托政发〔2023〕1号 | 有效性 | |
公开日 | 2023-02-05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托克逊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定和工作需要,经报请县委同意,现将托克逊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一、县长阿不力米提·阿不力孜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审计方面工作。
二、各副县长 协助县长分管有关方面工作。
1.常务副县长薛雪 负责政府常务工作和县委财经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日常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工作;负责综合经济、园区规划建设、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重点项目建设、财政税务、金融、统计、自然资源、节能降耗、国有资产管理、机关事务和政府机关等方面工作;负责与县人大常委会、政协、人武部的联络工作。
分管政府办公室(外办、信访局)、托克逊能源重化工工业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国资委)、税务局、自然资源局、审计局、统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国有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协调工商联、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以及中央、自治区、市各驻托单位。
2.副县长蒋中平 负责教育、旅游文物、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招商引资(产业援疆部分)及人才、产业援托等方面工作。协调湖南援托项目建设。
分管教育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融媒体中心、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援疆部分)、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产业援疆部分)。
3.副县长艾里肯·巴拉提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民政、医疗卫生、退役军人事务、妇女儿童、老龄工作、残疾人事业、爱国卫生、民族团结、社区及群众工作。
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怡心福利院)、退役军人事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县人民医院、维吾尔医医院以及县技工学校(农牧业机械化技术学校)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联系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
4.副县长郭炳强 负责公安、司法、国家安全、信访、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
分管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民宗局。
联系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局、武警托克逊中队。
5.副县长高磊 负责联系新疆铁路总公司,协助薛雪同志分管商贸物流产业发展,协调铁路方面有关工作。
6.副县长马国栋 负责农业农村(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投资、农田水利建设、农牧业生产防灾减灾、粮食生产)、巩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林业草原、水利、气象以及交通等方面工作。
分管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畜牧兽医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负责处理林草、水源、农村土地纠纷。
联系县科协、吐鲁番公路管理局托克逊分局、新疆白杨河流域管理局、吐鲁番市阿拉沟水库运行调度中心。
7.副县长蒋颖 负责工业经济、工业和信息化、招商引资、商贸物流、城乡管理和建设、规划、征迁和安居富民、市政市容、园林绿化以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消防救援等方面工作。
分管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住建局(人防办)、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和托克逊县消防救援大队。
8.副县长库尔班江·巴克 负责政务与信息公开、市场监管、科技、供销、农产品精深加工、农副产品销售以及电商产业、馕产业、葡萄酒产业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科技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销社。
三、其他政府党组成员 协助县长分管有关方面工作。
9.党组成员赵新予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助薛雪同志负责园区规划和建设方面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及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生态环境局。
10.党组成员邢强 协助蒋颖同志分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消防救援等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应急管理局、托克逊县消防救援大队。
11.党组成员张舒 协助县长、常务副县长处理政府日常事务、保密、外事、信访及政府机关等方面工作;负责提请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事项的准备及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政务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