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0605548/2024-00020 | 发布机构 | 托克逊县人民政府 |
文 号 | 托政发〔2024〕219号 | 有效性 |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公开日 | 2024-11-0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绿化用水价格管理,保障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水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调整我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农价〔2015〕1724号)、《关于执行托克逊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托政发〔2024〕167号)等要求,在对全县绿化供水价格分析核定基础上,经县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托克逊县绿化用水价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县工业园区公共绿化用水
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住建局、林草局、水利局共同核定县工业园区公共绿化现状面积,按照绿化用水定额配水。县工业园区公共绿化用水价格按照0.7元/立方米(不含0.03元/立方米的水资源费)执行,超定额部分实行累进加价。
二、县工业园区企业厂区绿化用水
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住建局、林草局、水利局共同核定园区企业厂区绿化现状面积,根据绿化用水定额配水,按照0.7元/立方米(不含0.03元/立方米的水资源费)执行,超出定额部分依照工业园区工业用水水价执行(即3.04元/立方米)。园区企业需确保核定的绿化面积不能减少,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住建局、林草局、水利局抽调人员定期核实企业绿化面积,根据实际绿化面积调配企业绿化用水量。
三、城区绿化用水(含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院内)
(一)自来水供绿化用水价格:0.66元/立方米。
(二)地下水供绿化用水价格:0.48元/立方米。
四、除托克逊县城区的各乡镇绿化用水(含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院内)
(一)自来水供绿化用水价格:0.66元/立方米。
(二)渠系供绿化用水价格:0.4元/立方米。
(三)地下水供绿化用水价格:0.05元/立方米。
五、人工防护林用水
(一)渠系供水的人工防护林用水价格:做好当前用水计量工作,待后续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出台相关文件确定用水价格后,再遵照执行相关用水价格。
(二)地下水供水的人工防护林用水价格:0.48元/立方米。
六、30年责任田周边田间防护林用水
(一)渠系供水的30年责任田周边农田防护林用水价格:做好当前用水计量工作,待后续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出台相关文件确定用水价格后,再遵照执行相关用水价格。
(二)地下水供水的30年责任田周边农田防护林用水价格:0.05元/立方米。
七、非30年责任田周边田间防护林用水
(一)渠系供水的非30年责任田周边农田防护林用水价格:0.37元/立方米。
(二)地下水供水的非30年责任田周边农田防护林用水价格:0.4元/立方米。
以上绿化用水价格均为暂定用水价格,自2024年9月1日开始执行。待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确定最终绿化用水价格后,再遵照最新价格执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