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逊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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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0605548/2024-00007 发布机构
文  号 托政办发〔2024〕26号 有效性
公开日

关于印发《托克逊县部分住宅小区、公园(游园)、桥梁和公共建筑名称命(更)名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23     浏览次数:    【字体:

托政发〔202426

关于印发《托克逊县部分住宅小区、公园

游园、桥梁和公共建筑名称

命(更)名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托克逊县部分住宅小区、公园游园、桥梁和公共建筑名称命(更)名方案已经托克逊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托克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4722⠂ ⠂ 


托克逊县部分住宅小区、公园游园、桥梁和

公共建筑名称命(更)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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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县城市建设不断推进,新的住宅小区、公园、公共建筑陆续涌现,科学合理的命名不仅有助于居民的生活和交往,同时能体现我县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我县部分住宅小区、公园游园、桥梁和公共建筑名称命(更)名具体如下:

命(更)名住宅小区标准地名71(见附件1;城区公园(游园)标准地名20(见附件2;城区公共建筑标准地名3(见附件3;县域内桥梁标准地名22(见附件4

县域内住宅小区、公园(游园)、桥梁和公共建筑标准地名统一规范后,各机关单位行文、邮电通讯、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新闻出版、户籍登记、房地产登记、单位居民门牌等都必须使用公布后的标准地名同时由各自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设置和管理地名标志牌,不得擅自更改和简化。

附件托政办发〔2024〕26号关于印发《托克逊县部分住宅小区、公园__(游园)、桥梁和公共建筑名称命(更)名方案》的通知(附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