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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逊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 2024-07-14     浏览次数:    【字体:

712下午,县委副书记、县长阿帕尔·尼牙孜主持召开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抗旱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抗旱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充分彰显了一以贯之的“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深厚的为民情怀,为我们做好有效应对极端天气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要求,各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扎实做好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精准研判灾害情况,加强对各类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地带的巡检,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各班子成员要履行好“河(湖)长制”“路长制”责任,对包联的河(湖)、水库、道路开展常态化巡查,深入一线了解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研究推动改进,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各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大对各类河湖、险堤弱段、危险边坡等重点部位巡查排查除险力度,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动态跟踪雨情水情汛情变化,备足抗灾救援装备物资,强化应急处置演练,确保河湖安澜、群众安全、社会安定。

会议指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的制定和出台,强化了政府对农村公路的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促进了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和养护,突出了农村公路的设施保护和安全管理,为农村公路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各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要深入学习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的条文规定,准确把握各自的法定工作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农村公路的相关工作。要认真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的学习宣传,将《条例》纳入八五普法宣传范畴,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遵守农村公路相关规定,营造全社会爱护农村公路的良好氛围。要高质量推进全年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全年实施农村公路项目4个,新改建里程50公里),按照《条例》明确的建设标准,加强对道路建设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建设进程,确保完成全年建设任务。县交通运输局要发挥好“路长制”办公室作用,加强对各级路长落实责任情况的检查,及时梳理“路长制”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专报呈报县政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