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托克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由托克逊县发展和改革委起草制定的《托克逊县应急成品粮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在县政府网上公开,为便于理解《办法》内容,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了加强县级应急成品粮储备管理,保证应急成品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提高政府对粮油市场的调控能力,维护成品粮市场稳定,确保县域内成品粮应急供应充足,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2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新粮规〔2021〕3号)、《关于下达县级成品粮油储备计划的通知》(吐市发改粮贸〔2021〕82号)托克逊县发展和改革委起草结合托克逊县实际研究草拟了《托克逊县应急成品粮储备管理办法》,并征求了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其中:回复无意见建议的单位25个,有意见建议的单位0个,共反馈意见建议0条。托克逊县发展和改革委根据各相关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托克逊县应急成品粮储备管理办法》。报请托克逊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于2022年3月27日正式印发,202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主要依据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0号。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24号)。
3.《关于下达县级成品粮油储备计划的通知》(吐市发改粮贸〔2021〕82号)
三、主要内容
《托克逊县应急成品粮储备管理办法》总体分为8章,共计39条。
第一章总则,内容包括制定依据、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第二章 储备计划
第三章 储存与轮换管理
第四章 费用补贴
第五章 贷款管理
第六章 动 用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八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