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政干字〔2022〕2号
各有关单位:
经2022年县人民政府党组第17次会议复议同意:
张舒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访局)主任(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风华同志任托克逊能源重化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何兵同志任托克逊能源重化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章东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访局)主任(局长)职务;
免去阿扎地古丽·卡德尔同志县维吾尔医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何金海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栗莉同志县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