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政干字〔2024〕11号
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9次党组会议复议同意:
徐伟伟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
郝丽芸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哈力旦·皮达依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副主任(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王辉同志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李富健同志任县乡镇财政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托克逊能源重化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核算部部长职务;
郝亚玲同志任托克逊能源重化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核算部部长,免去其县乡镇财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牙生·热依木同志任县畜牧兽医工作站(动物疾病诊断控制中心)站长(主任);
梅仁强同志任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主任(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维吾尔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花慧娟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马林同志任县教育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斌同志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免去其县教育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周燕同志任县第二中学校长;
蒋鑫同志任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金宝同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地力木拉提·艾尼娃同志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副主任(副台长)职务;
免去张鹏云同志县畜牧兽医工作站(动物疾病诊断控制中心)站长(主任)职务;
免去阿不来提·衣不拉音同志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丽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宋建斌同志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迪丽努尔·比斯尔同志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温贤勇同志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托克逊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