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吐市财社〔2022〕47号),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3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101万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通过一般公共预算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收入科目请列“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功能分类支出科目请列 “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请列 “510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专项用于补助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障60岁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直达资金要求,上述资金属中央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8〕21号)相关要求,对照中央财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认真做好项目绩效管理,按时做好绩效监控,每年10月15日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反馈各县并报送市财政局备案。项目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自治区做法,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加强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自治区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四、请你单位加强对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补助资金及时下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6〕113号)规定,及时报送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反馈单。
托克逊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9日
附件
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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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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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2021年末领取养老金人数 |
2021年结算 |
2023年补助 |
2023年提前 |
直达资金标识 |
社会保险中心 |
10813 |
-20 |
1121 |
1101 |
01中央直达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