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逊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材料
2024年9月24日在托克逊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托克逊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寇媛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会议作关于2024年托克逊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及法定债务限额情况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预算调整的原因和依据
托克逊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托克逊县本级预算以来,因中央、自治区、市本级增加下达我县转移支付补助、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收到再融资债券资金偿还地方政府法定债本金以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等原因,相应增加预算总支出。
二、托克逊县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托克逊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托克逊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总计为4319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总计431990万元,收支平衡,本次调整包括以下事项:
1.预算调整变动情况。中央、自治区、市级增加下达转移支付收入24903万元,其中:财力补助收入增加2322万元、共同事权补助收入增加13166万元、专项补助收入增加9415万元。
2.一般债券调整变动情况。收到自治区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700万元(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1700万元)。
以上调整事项相应增加县本级总支出2660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中:因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置换出县级财力17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等原因调增专项款支出24903万元。调整后托克逊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76850万元。
3.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本次调整后,托克逊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585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91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882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493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4000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再融资债务转贷收入)1700万元。支出总计4585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685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6743万元(体制上解支出71251万元,专项上解支出549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0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托克逊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托克逊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总计为223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总计22372万元,收支平衡,本次调整包括以下事项:
1.预算调整变动情况。上级财政部门增加下达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补助726万元。
2.专项债券资金调整变动情况。按照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
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53500万元,其中8000万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以上调整事项相应增加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54226万元,其中:专项债券支出153500万元。调整后托克逊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76598万元。
3.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本次调整后,托克逊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76598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145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647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53500万元。支出总计176598万元,其中:专项债券支出1535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309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作调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作调整
三、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限额调整方案
(一)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期初情况:2024年初我县法定债务限额为59086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3421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56648万元。
调增情况:2024年自治区发行转贷我县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53500万元,调增专项债务限额153500万元。
(二)债务限额调整情况
一般债务限额不作调整,专项债务限额由年初的356648万元调整为510148万元,本次调整后,我县债务限额总额为744362万元,政府债务余额在限额以内。
上述预算及债务限额调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做好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工作要求,在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下,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加强重点民生领域保障力度、筑牢兜实“三保”底线、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全力做好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附件:1.2024年托克逊县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