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托克逊县2024年各项涉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党组部署,梳理了农业农村领域惠民补助政策。
一、良种畜补贴
补贴对象:本县辖区内的牛羊养殖户及养殖企业
补贴标准:150只种公羊,每只补贴为1000元;50头种公牛,每头补贴5000元。正在实施。
资金来源:自治区资金
政策执行(咨询解释)单位:托克逊县畜牧兽医站
咨询电话:13899325082
二、种(公、母)猪补贴
补贴对象:对全县养殖场(户)生产种猪给予补助。
补贴标准:种公猪补贴1000元/头,种母猪补贴500元/头。正在实施。
资金来源:县级资金
政策执行(咨询解释)单位:托克逊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13899325082
三、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
补贴对象:取得草场承包证,且履行禁牧和草畜平衡义务的人员。
补贴标准:对禁牧草原,按照每亩6元的标准补助;对草畜平衡草原,按照每亩2.5元的标准补助。实施完毕。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政策执行(咨询解释)单位:托克逊县畜牧兽医站
咨询电话:13899325082
四、粮改饲补贴
补贴对象: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当地农牧养殖户、牛羊等家畜规模养殖场(合作社、企业)、饲草料收贮经营主体实施。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肉羊存栏500只以上或年出栏1000只以上;单场当年实际收贮量200吨以上。正在实施。
补贴标准:每吨青贮饲料补助40元。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政策执行(咨询解释)单位:托克逊县畜牧兽医站
咨询电话:13899325082
五、青贮饲草补贴
补贴对象: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当地农牧养殖户、牛羊等家畜规模养殖场(合作社、企业)、饲草料收贮经营主体实施。养殖户肉牛年出栏5头以上,羊年出栏20只以上,收贮量达到20吨以上。
补贴标准:以实际青贮饲料收贮量为核算依据,每吨青贮饲料补助最高不超过50元。正在实施。
资金来源:县级资金
政策执行(咨询解释)单位:托克逊县畜牧兽医站
咨询电话:13899325082
六、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奖补
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达百亩以上、单产水平较全县平均水平高10%以上的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规模种植主体,奖补标准不少于50元/亩。正在实施。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政策执行(咨询解释)单位:托克逊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18909953269
七、“两品一标”认证补贴
补贴对象: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并在本县常年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2024年获得农业农村部所属机构“两品一标”证书的农业生产主体。
补贴标准:对2024年申报成功的绿色农产品和续展的“三品一标”农产品每个奖励2万元。正在实施。
资金来源:县级资金
政策执行(咨询解释)单位:托克逊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18909953269
八、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棉花收获机单机、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每年每名个人享受补贴资金原则上不超过60万元、机具5台(设施农业机具等小型机具15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补贴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补贴机具10台(设施农业机具等小型机具100台)。
补贴范围:托克逊县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42个小类155个品目。正在实施。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政策执行(咨询解释)单位:托克逊县农机中心
咨询电话:13565595080
九、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补助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各类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按报废机型和类别确定,综合考虑我县实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报废补贴额按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确定,其他农机报废额按同类型农机购置补贴额的30%测算。单台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正在实施。
补助范围:县农业机械报废补贴种类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农业机械。正在实施。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政策执行(咨询解释)单位:托克逊县农机中心
咨询电话:13565595080
十、西甜瓜种植补助
补助对象: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
补助标准:根据政策2024年补助500元/亩。实施完毕。
补助范围:纳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管理,有发展条件、发展愿望的帮扶对象,重点扶持监测对象家庭及人均纯收入万元以下脱贫户,家庭成员中有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等有固定收入的)人员不纳入补助范围。实施完毕。
资金来源:自治区资金
政策执行(咨询解释)单位:托克逊县乡村振兴局
咨询电话:15022865997
十一、公益性岗位补助
补助对象: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
补助标准:根据政策2024年补助1540元/月。正在实施。
补助范围:纳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管理,有发展条件、发展愿望的帮扶对象,重点扶持监测对象家庭及人均纯收入万元以下脱贫户,家庭成员中有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等有固定收入的)人员不纳入补助范围。正在实施。
资金来源:自治区资金
政策执行(咨询解释)单位:托克逊县乡村振兴局
咨询电话:15022865997
十二、交通补助
补助对象: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
补助标准:疆外按照往返硬卧火车票下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每人补贴最高限额不得超过2000元,使用中央衔接资金发放;疆内跨地州市(含兵团)按照往返硬卧火车票下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每人补贴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使用自治区衔接资金发放。正在实施。
补助范围:纳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管理,有发展条件、发展愿望的帮扶对象,重点扶持监测对象家庭及人均纯收入万元以下脱贫户,家庭成员中有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等有固定收入的)人员不纳入补助范围。正在实施。
资金来源:自治区资金
政策执行(咨询解释)单位:托克逊县乡村振兴局
咨询电话:15022865997
十三、养殖牛补助
补助对象: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
补助标准:对当年引进一年以上、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能繁母牛(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头能繁母牛4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畜(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头母牛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计划实施。
补助范围:纳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管理,有发展条件、发展愿望的帮扶对象,重点扶持监测对象家庭及人均纯收入万元以下脱贫户,家庭成员中有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等有固定收入的)人员不纳入补助范围。计划实施。
资金来源:自治区资金
政策执行(咨询解释)单位:托克逊县乡村振兴局
咨询电话:15022865997
十四、养殖羊补助
补助对象: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
补助标准:对当年引进一年以上、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能繁母牛(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只能繁母羊4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畜(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只母羊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计划实施。
补助范围:纳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管理,有发展条件、发展愿望的帮扶对象,重点扶持监测对象家庭及人均纯收入万元以下脱贫户,家庭成员中有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等有固定收入的)人员不纳入补助范围。计划实施。
资金来源:自治区资金
政策执行(咨询解释)单位:托克逊县乡村振兴局
咨询电话:15022865997
相关部门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1.县农业农村局:王先生 18909953269
2.县畜牧兽医站:牙先生 138993250822
3.县乡村振兴局:张先生 15022865997
4.县农机中心: 帕先生 1356559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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