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逊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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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托克逊县“粮改饲”政策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 2024-10-31     浏览次数:    【字体: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87号)、《自治区2024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补贴对象:⠼fontface="宋体">托克逊县辖区内肉牛存栏100头以上;年出栏100头以上;羊存栏200只以上或年出栏1000只以上;单场当年实际收贮量200吨以上的养殖大户(企业、合作社)

补贴标准:2024年,全县种植青贮玉米、苜蓿、甜高粱等优质饲草以及收贮的优质青贮饲料进行补贴,每吨补助标准40元。

申请程序:1.个人申请;2.所在村(社区)资料收集初审;3.所在乡镇资料整理复审;4.提交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备案;5.所在乡镇、村(社区)公示;6.提交财政发放;7.县级财政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定期监督检查。

申请材料:农户相关印证资料(包括种植、收贮合同、协议、图片、视频等资料)、《托克逊县2024年“粮改饲”补助项目验收表》

咨询电话:0995—8853813

受理单位:托克逊县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按上级部门要求

补贴结果:按时发放补贴资金

监督渠道:举报电话0995-8853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