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逊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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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逊博斯坦“6·13”冷藏车闪爆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9-11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613841分在托克逊县X078线11公里处,一辆冷藏车(辽G·XXXXX)在开启冷藏车车门时,发生一起闪爆事故(以下简称“6·13”事故)造成5人受伤。目前,5名受伤人员情况稳定,均无生命危险

6月1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托克逊县人民政府组博斯坦镇、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总工会等部门派员成立“6·13”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同步邀请托克逊县纪检监察机关介入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要求,通过现场勘验、询问谈话、调查取证、技术分析、专家论证和综合研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事故处理和整改防范措施建议。

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6·13”事故是一起5人受伤的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发生地点情况介绍

该事故地点位于托克逊县博斯坦镇X078线11公里处。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613830张某、周某某、徐某、王某某4人驾驶车牌号为辽G·XXXXX冷藏车到达托克逊县博斯坦镇X078线11公里收瓜点处准备收瓜。

8时41分,在徐某、王某某2人将冷藏车车门打开进入冷藏车卸车时(装瓜所用纸箱),发生闪爆。闪爆冲击波将徐某、王某某2人冲出车厢,并将车门外张某、周某某、艾某某3人灼伤。

(二)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县公安局、人民医院、消防大队、博斯坦镇人民政府等处置力量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将伤者送往托克逊县人民医院救治。目前,5名受伤人员情况稳定,均无生命危险。

三、受伤人员信息

1.张某(车辆驾驶员),男,满族,身份证号:XXXXX,户籍地:XXXXX。

2.周某某(车辆押运员),男,汉族,身份证号:XXXXX,户籍地:XXXXX。

3.艾某某(收瓜点负责人),男,维吾尔族,身份证号:XXXXX,户籍地:XXXXX。

4.徐某(装卸工),男,汉族,身份证号:XXXXX,户籍地:XXXXX。

5.王某某(装卸工),男,汉族,身份证号:XXXXX,户籍地:XXXXX。

四、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原因

事故调查组通过与相关专业人员论证分析,确定该起事故发生的主要为:冷藏车车厢装有大量装瓜用纸箱,事发前冷藏车未打开制冷功能,加之托克逊县气温较高,粘合纸箱的胶水及印刷纸箱的涂料中的醇类、芳香烃类化合物大量挥发,在密闭车箱内形成易燃易爆混合气体;装卸工徐某、王某某仅打开一扇车门,未进行通风置换便进入车厢内开始卸车,人体作业时产生静电引爆混合气体发生闪爆。

(二)事故性质

经现场勘查、询问事故有关人员,并与专业人员论证,因该起事故受伤人员损失工作日均未达到105天,未构成重伤,且事故主体非生产经营单位,故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5人受伤的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和农产品销售转运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作,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认真研究事故防范和工作改进措施,强化对农产品销售转运和冷链运输监管,坚决避免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二)举一反三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部门要举一反三,切实加大对农产品销售转运以及道路运输打非治违工作力度注重协调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机制,加大对无证经营、充装、运输,违规装载等问题整治严厉查处货农产品销售转运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加强对无资质车辆运载货物行为的排查,依法查处不符合安全条件、超载、超速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并将信息及时通报交通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严查无资质车辆非法运输等行为,加强对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发现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其他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综合监管,协调联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道路运输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三)进一步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乡镇人民政府和部门要深入农产品销售转运一线,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促指导辖区内农产品收购商贩等主体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整改,强化对冷链物流运输环节温度监控的监管建立对冷链物流企业温度监控记录的抽检抽查制度,对温控记录、运单数据进行核查比对,引导形成运输企业和收发货人在货物交付、装卸、运输等环节的温度记录查验机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将事故隐患发现在早、防范在前、化解在小。加大对物流企业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规范物流车辆管理,紧盯农产品转运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消除风险隐患。

(四)加强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查处。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将农产品销售转运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将农产品销售转运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防范措施,用通俗易懂的话语、令人警醒的案例,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及在农产品集中和零售点上广覆盖、高频次宣传。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举报的社会宣传,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落实举报奖励,通过设立举报信箱、电子邮箱、举报电话等方式构建举报投诉平台,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