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一批)的通知》(新财农〔2024〕17号)、吐鲁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一批)的通知》(吐市财农〔2024〕1号)文件要求,为支持我县做好农业、畜牧业及渔业雨雪、冰冻、地震灾后恢复生产,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一批)9.85万元(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19防灾救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和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等文件要求,收到文件后,应于5日内将此次下达的预算分解下达到项目单位。并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救灾资金拨付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救灾资金。
二、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现将《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预算区域绩效目标表》一并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2),请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将绩效目标及时分解下达,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管,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附件一.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一批)预算分配表9.85
附件二.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一批)绩效目标表
托克逊县财政局
2024年4日17日
附件1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一批) 预算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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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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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市 |
种植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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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损设施大棚数量(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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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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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膜受损(座) |
分配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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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托克逊县 |
197 |
197 |
9.85 |
9.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