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名称
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
二、补贴依据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制度>》的通知》(新党办发〔2011〕31号)
三、补贴对象和标准
具有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农业、非农业户籍,年龄在80周岁(含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90周岁(含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2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四、补贴流程
个人申请、居(村)委会调查核实、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县(市、区)老龄办审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
五、办理部门:各乡(镇)民政办
六、咨询电话:0995-880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