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范围
征地范围以托克逊县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升级项目(郭勒布依乡-依拉湖乡)确定的征收土地范围为准。
一、土地现状
该项目用地总面积18.1327公顷,其中农用地17.2645公顷(含林地2.3916公顷、水浇地0.7745公顷、果园0.3711公顷、其他林地0.0454公顷、其他草地0.5005公顷、农村道路12.5356公顷、沟渠0.6203公顷、设施农用地0.0255公顷),建设用地0.0258公顷,未利用地0.8424公顷。
三、征地目的
托克逊县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升级项目(郭勒布依乡-依拉湖乡)是自治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土地用于该项目工程建设。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关于公布实施托克逊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托克逊县Ⅰ区片标准为27300元/亩,托克逊县Ⅱ区片标准为25200元/亩,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土地补偿费比例为27%,安置补助费比例为73%。
(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房〔2001〕500号)、《关于公布实施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新国土资发〔2011〕19号)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590号令)、《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新国土资发〔2009〕131号)执行。
五、安置对象
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六、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该项目安置方式采取发放安置补助费安置。
社会保障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人社发〔2018〕14号)规定,由相关部门单独核定缴纳至指定账户。
托克逊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