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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02     浏览次数:    【字体:

托克逊县农业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1]124号要求,现下达2022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23万元【吐市财农[2021]45号】(详见附件1),请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此次资金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153农田建设”科目,请按照资金实际使用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0}18号)要求管理资金,并严格按直达资金监控工作要求,及时将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做好建立台账,信息公开工作。

二、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自治区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

三、根据自治区绩效相关规定,现将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一并下达,请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厅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6113号)要求,请于每月19日前报送《农业财政专项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反馈表》,反馈资金使用情况表,请按相关要求反馈给市财政局。


托克逊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